(一)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包括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单位发放工资的记录等;工作证,也就是单位发放的能表明身份和工作岗位的证件;考勤记录,例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认定工伤和主张赔偿非常重要。
(二)申请工伤认定:
1. 用人单位申请: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履行,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2. 特殊情况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样能确保职工在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义务时,仍有途径获得工伤认定。
(三)确定赔偿并协商或维权:认定为工伤后,要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来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