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貌损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达到 6.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达到 10.0cm 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 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 以上等情况可判定为轻伤一级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4.5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6.0cm 以上等可判定为轻伤二级.
肢体损伤
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达到 10.0cm 以上,或者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达到 15.0cm 以上,可能被认定为轻伤。肢体重要神经损伤、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等也属于轻伤情形.
器官功能障碍
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可判定为轻伤,如两耳听力损伤 60dB 以上,眼球穿通伤、眼球破裂伤,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等.
其他损伤
对人身健康产生中等危害的其他损伤也属于轻伤范畴,如肋骨骨折 2 处以上、胸骨骨折、肝脾胰肾挫伤、胃肠胃胆囊胆道挫伤等.
需要注意,具体的鉴定需要由专业的法医依据相关标准并结合实际受伤情况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