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故责任明确时,责任方需承担车险痕迹鉴定费用,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让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在车险事故中,鉴定费用是因事故导致的合理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2. 若事故责任难以确定,通常先由投保人垫付鉴定费用,待责任划分后,再由责任方承担。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因责任不明而导致鉴定费用无法落实,保障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垫付鉴定费用是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启动,待责任明确后,责任方应承担该费用。
3. 保险合同中若有关于鉴定费用承担方式的明确规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 双方对鉴定费用的承担存在争议时,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是解决争议的一种便捷方式,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确定鉴定费用的承担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举证、陈述等情况,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