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明确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在计算时,要准确核算这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以保障自身应得的赔偿数额。
(二)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这两项补助金。不过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数额不一样。比如有些地区会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来确定具体金额。工伤职工要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以明确自己能获得的赔偿数额。
(三)关于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医疗费会按照实际花费进行报销,所以要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顺利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这期间职工可以安心养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