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费用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1.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保,这笔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3.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避免承担额外费用。职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主张应得的工伤待遇,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