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合伙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此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中有明确: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4.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且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遇到合伙纠纷时,要明确诉讼时效规定,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