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日开始算,30天内就要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原因没办法在30天内申请,那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经过同意后,申请的时间限制能够适当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去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个期间如果出现了按照相关规定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像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这些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自己来承担。
(二)关于工伤职工等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说的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职工的近亲属(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等),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日开始算,1年之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