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房贷处理方式多样,婚姻存续期间所负房贷一般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承担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在离婚后有房贷的情况中,若房贷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友好协商,比如一方愿意继续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另一方需给予其相应补偿;也可以约定共同还款,按约定比例或金额来分担。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像房产归哪方所有,通常该方就承担剩余房贷的还款责任。同时,未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在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必须配合提供相关证明,以保障贷款结清等事宜能顺利完成。比如,若约定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在过户时未承担方需出具已结清贷款的证明等。如果您在离婚后有房贷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