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法律条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共有的房产理所当然被判定为二人共有财富,与此同时,未偿清之贷款亦被视为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因此,夫妇二人均须承担起偿还欠款的责任。
(2)若双方情感破裂,迫于无奈选择离婚,然共同债务仍需二人共同偿还;若夫妇双方经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由其中一方独立承受债务,则无不可。
(3)倘若离婚之后购得房产的一方失去支付房屋贷款的能力,银行仍有权利向其配偶提出索赔要求。在未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以另一方名义替代其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之后,代偿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追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贷款买房离婚房子是否要卖掉,有哪些法律规定
关于购房抵押贷款离婚后是否必须出售房产问题,二者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有权利进行充分的协商讨论,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依据我国自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婚姻关系终止时,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应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处置;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循有利于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此外,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所承担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被各自分割,那么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贷款买房离婚了房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