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在工作时遭遇了事故伤害,可却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务合同。但即便如此,工伤员工依然有权利要求老板给予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事故伤害,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虽然没有劳务合同这个书面证明,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它能清晰地显示员工的劳动所得;考勤记录,能证明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还有工作证,它是员工在工作场所的身份证明。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老板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其中包括员工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以及因工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还有后续可能涉及的伤残津贴等。员工可以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老板拒绝赔偿,那么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没有劳务合同并不能成为阻碍工伤员工获得赔偿的理由,关键在于要认真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工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