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达成和解后的赔偿数额,并没有一个法定的最高限制。这是因为赔偿数额主要由诸多因素所决定。比如说受害人实实在在遭受到的损失,像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要是造成了伤残,那伤残程度也是很关键的因素,包括后续还需要的治疗费用,因为受伤耽误工作而损失的误工费,照顾病人所花费的护理费,以及对受害人精神方面造成的损害给予的抚慰金等等。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受害人的伤势特别严重,都已经导致残疾甚至失去生命了,那赔偿数额往往就会很高很高。就像重伤的情况,受害人可能需要长期接受护理,劳动能力也丧失了,这时候赔偿就会涵盖之前的医疗费用,长期的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残疾赔偿金,还有对受害人未来可能因为受伤而损失的收入进行赔偿等等。并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这种造成严重身心伤害的情形下,也可能是一笔数额较大的款项。总之,和解的赔偿情况是很复杂多样的,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确定出具体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