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纠纷的诉讼过程里,关于诉讼费的承担有着特定的原则,一般来讲是由败诉方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当原告发起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案件历经审理之后,要是原告最终胜诉了,那么按照常规,诉讼费通常就会由被告来承担。但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形。就好比在某些案件中,原告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自愿去承担一部分的诉讼费,这可能是基于一些人情世故或者其他考虑。还有的时候,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诉讼费的分担就会有特殊的约定,不再按照常规的由败诉方承担。
另外,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是部分得到了支持,那么法院就会依据胜诉和败诉的比例,来精准地确定双方各自需要承担诉讼费的比例。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使得诉讼费的承担更加合理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