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主动办理取保候审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处理:
在案件证据方面,一是证据不足时,倘若只因案件证据暂未达到逮捕标准,但存在一定犯罪嫌疑,公安便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便继续侦查。在此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绝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后续若侦查过程中证据充足,就可能被提起公诉;倘若最终确定证据确实不足,那么会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证据收集,有些案件的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或者需要犯罪嫌疑人配合来收集证据,比如涉及复杂经济犯罪的案件,一些账目等证据需要犯罪嫌疑人协助理清。此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很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在犯罪情节方面,当犯罪情节较轻,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时,公安或许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始终保持良好表现,按时到案接受讯问等。最终,可能会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酌定不起诉),或者判处较轻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