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在欠条时,到底是否构成诈骗案并能立案,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诈骗罪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倘若仅有欠条,可不能直接就认定为诈骗。要是在借款的时候,当事人确实是有真实的借款意愿,只是后来因为一些诸如经济困难、突发状况等原因而没能按时偿还欠款,那这就属于民事借贷范畴的纠纷,得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去解决。
然而,如果在出具欠条的那一刻,当事人就压根没打算归还借款,比如虚构借款的用途,明明没那个还款能力却故意编造来骗取借款并出具欠条,并且借款数额达到了当地诈骗罪所规定的立案标准,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是可以进行立案侦查的。
所以,在碰到类似有欠条的情况时,一定要全面综合各种证据,像借款时的具体情形、双方之间的交流记录等,仔细判断到底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这样才能正确地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