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倘若用人单位没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便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拖欠工资,恰恰就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范畴。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其实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权。并且,在劳动者解除合同之后,还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劳动者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留存相关的证据,像是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等。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从而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