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电动车撞车自身受伤且己方无责,可明确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需提供实际的医疗发票等凭证;护理费,若有护理人员,需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等;交通费,提供乘车的票据等;营养费,根据医生的建议和实际营养需求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和规定标准计算。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若己方有一定责任,要根据责任比例合理分担损失。比如己方承担 30%责任,对方承担 70%责任,那么各项赔偿费用也需按此比例分担。同时,务必保留好就医凭证,如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单据等,以及事故现场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能有力证明自身权益。若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还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诉讼时需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医疗费用单据,证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