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确保能顺利获取到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医院去世的,直接到医院的相关部门开具医学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家中去世的,可以联系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公安机关,按照他们的要求和流程办理死亡证明。
(二)若存在遗嘱,一定要妥善保管。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遗嘱的效力认定。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要准备齐全,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如果户口本有更新的信息,要确保及时办理新的户口本并使用版本。
(四)亲属关系证明方面,如果户口簿能直接体现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直接使用户口簿即可。如果户口簿无法体现,例如收养关系等特殊情况,要到相关部门开具合法的证明文件,像民政部门开具收养关系证明等。
(五)房产证明要确保是有效的,房产证如果有遗失等情况,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或者开具房产证明文件。
(六)关于公证书,如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要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公证。例如对于遗嘱的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房产继承中,明确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办理继承手续所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都是为了证明继承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继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