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
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没办法在30日内申请的,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得到同意后,申请的时间限制可以适当延长一些。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还有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关于享受工伤待遇的时间规定:
一般得先完成工伤认定,之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十级伤残了,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去申请享受相应的待遇。不过具体的支付时间在不同地方可能会不一样,得依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来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