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责任主体:一般而言,工伤十级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担责。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关赔偿项目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支付;要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就都得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里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用人单位支付项目:用人单位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的处理:如果工伤是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比如在工作时被第三方侵权致工伤,在第三人赔偿后,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需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相应费用,不过像医疗费用等不能重复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其中医疗费用等不得重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