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财务欺诈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财务部门必须承担所有责任。
这取决于案件细节以及事故原因的具体评估。
然而,通常来说,若不幸遭受到了损失,公司将往往将责任归结于财务部门,并强制其承担经济赔偿。
在极端情况下,若财务员工蓄意或犯有严重过失从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那么该财务员工理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