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补充协议无效原因的方法:
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看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比如是否涉及违法的交易条款等。同时,回顾订立协议的过程,查看是否有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促使另一方签订协议。例如,一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诱使另一方签订补充协议,这种就可能因欺诈而被认定无效。
(二)补充协议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1. 恢复原状:
由于无效的补充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对于已经按照该补充协议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比如支付了额外款项的,收款方应将款项返还给付款方;若补充协议对房屋交付标准等条款做了变更且已部分履行,就需要把房屋状态恢复到原购房合同约定的样子。
2. 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补充协议无效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一方欺诈导致协议无效,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欺诈方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损失。
(三)解决争议的途径:
当双方对于补充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时,可以先尝试协商,双方心平气和地沟通,看能否就协议效力及后续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寻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定补充协议的效力及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