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及房屋补偿方面,工厂要确保自身土地使用权合法,留存好相关证件,以便按规定获得基于土地性质、面积及厂房重置成新价等的合理补偿。
(二)设备搬迁及安装费用上,要详细记录设备搬迁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包括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作为索赔依据。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面,整理好以往经营效益相关资料,如财务报表等,准确计算停产停业期限内预期利润等损失。
(四)人员安置补偿中,依法依规对员工进行遣散、安置,按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