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临时工是受个人雇佣形成劳务关系时:
1. 雇主责任:如果雇主没有给临时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例如工作场地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者对工作内容的指示存在错误,比如安排临时工从事超出其能力或存在危险且未告知风险的工作,那么雇主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2. 临时工自身过错影响:要是临时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像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故意忽视安全警示等,这种情况下会减轻雇主的责任。
(二)若临时工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而来时:
1. 用工单位责任:当用工单位给临时工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工作场所通风不良可能导致中毒等危险,或者工作安排不合理,比如过度加班导致临时工身体疲劳进而引发意外伤亡等情况,用工单位要承担责任。
2. 派遣单位责任:如果派遣单位派遣的人员不符合用工单位的要求,例如派遣不具备相关工作技能的人员从事需要特定技能的工作,或者派遣身体状况不适合该工作的人员等,派遣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