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自留地被侵占时,首先要明确自留地虽属于集体所有,但自己作为农户享有使用权。此时可以主动与侵占者进行协商沟通,清楚、明确地向对方表明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要求对方立刻停止对自留地的侵害,并将自留地恢复到被侵占前的状态。
(二)要是与侵占者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的解决意见,那就可以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反映这个情况。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土地相关事务是有管理和协调职责的,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争取促成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要是经过调解还是没能解决问题,那就要着手搜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能证明自己对这块自留地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权属证明,像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文件;还有土地被侵占时的现场照片,照片要清晰、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如果有看到侵占行为发生的证人,也要尽量收集他们的证人证言等。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侵占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以及赔偿因侵占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