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清楚写明被错误限制高消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像债务已还清、不是相关案件被执行人等,同时附上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生效裁判文书等。
(二)法院审查申请后,若异议成立会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若不服审查结果,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异议审查期间,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让其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