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伤认定与购买工伤保险无关。不管单位有没有给职工买工伤保险,只要职工受伤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标准,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比如职工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单位安排的工作场所里,因为干工作的原因而受到了事故伤害,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二)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而单位又没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得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给职工支付相关费用。像职工在治疗工伤这段时间的工资福利,得正常发放;要是职工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那单位还得按月给职工发伤残津贴等。
(三)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这些本应支付的费用,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像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单据、工资发放记录等,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