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辞职申请提交且未到期的情况下,通常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留任不走,若用人单位不同意而劳动者坚持留任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辞职权利。在通知期内,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回辞职申请、继续留任,这种变更合法有效。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然而,若用人单位不同意留任,劳动者又坚持留下,按照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通知期限后,劳动者辞职意思表示通常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就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或者我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