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退房的情况
● 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若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约定,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格子铺不符合交付标准、严重逾期交付或出现烂尾情况、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 合同存在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如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合同显示公平,或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购房者非自愿签署合同,以及购房合同存在效力瑕疵,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违法情况,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实现退房。
● 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没有上述法定的退房事由,若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办理退房手续。
难以退房的情况
● 合同无相关约定且无违约情形: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的退铺条款,且开发商不存在违约行为,同时也不存在合同可撤销或无效的法定事由,那么购房者想要退房可能会面临法律障碍,因为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购房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超过了诉讼时效才主张退房,开发商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购房者的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