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临时工受雇于个人,形成劳务关系时:
若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己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责任。例如,临时工在工作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像违反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等,那么雇主所承担的责任可能就会减轻。
(二)当临时工受雇于单位时:
即便身份是临时工,只要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范畴。此时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承担责任。要是单位没有给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单位就得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费用,这里面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一系列相关待遇。
(三)在实际判定责任划分时:
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证据来确定,像雇佣合同、能够证明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