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间:
一般情形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那天开始算,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是遇到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特别清楚,权利义务也很明确的,那就要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与支付:
工伤认定完成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于符合规定的赔付情况,要予以核准并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关于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存在一些需要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那作出决定或者核准支付待遇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四)关于不同地区的特殊规定:
不同地区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基本框架内作出一些特殊规定。所以在具体操作时,一定要参照当地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符合规定的赔付予以核准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提到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