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职工要确保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发生事故。正常的上下班通勤时段通常是符合要求的,但如果是因为职工个人故意拖延等不合理情形导致超出正常时间,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正常下班时间是5点,职工因为自己逛街、娱乐等与上下班无关的原因,8点才发生事故,这种就不属于合理时间范围。
(二)确认路线是否合理
一般来说,应是从住所到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地点到住所的合理路线。直接路线肯定是合理的,同时,因必要事务稍作绕道的路线也被认可,例如顺路买菜这种满足正常生活需求的绕道。但如果是绕了很大一圈去办与上下班、正常生活需求无关的事,那就不属于合理路线了。
(三)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要第一时间告知用人单位。之后,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依据提交的证据材料,像事故证明、病历等进行审核认定,职工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