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邻里宅基地纠纷发生时,乡镇人民政府是首要的处理部门,这是因为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纠纷调解和处理工作。它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展开调查、调解工作,努力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 若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成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会介入并有权作出处理决定,此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在整个处理流程中,各方都需要提供诸如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据,这有助于准确判定纠纷情况。
4. 当事人如果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有两种应对途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提供准确的证据,并且要注意规定期限,及时行使自己的复议或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