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理解:
月计薪天数21.75天是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计算出来的。一年总共365天,其中有104个休息日(因为一年有52周,每周有2天休息日),用365天减去这104个休息日,得到的是一年实际的计薪天数,再将这个天数平均分配到12个月中,就得出了每月的计薪天数21.75天。这一数据是计算工伤补助等相关权益的重要基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方法:
1. 若职工月工资为固定数额:这种情况下,计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就比较简单直接,直接以该固定的月工资数额来计算即可。比如,职工固定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就按照每月5000元来计算。
2. 若根据日工资计算月工资:此时,日工资一般按照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得出。例如,职工月工资收入是6000元,那么日工资就是6000÷21.75≈275.86元。然后再根据停工留薪期的实际天数乘以日工资,就能算出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明确了停工留薪期职工应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而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应的工资计算方法是为了准确落实这一规定,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