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要认定工伤,首先要确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用人单位也向其支付工资报酬等,这些都能表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具体的工作场景中,如果劳动者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这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比如银行工资转账记录、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签字记录等;工作证、服务证,上面一般会有单位名称、劳动者个人信息等,能直观证明劳动者与单位的关系;考勤记录,反映了劳动者在单位的出勤情况,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三)当劳动关系得以认定后,就要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来操作。一般来说,可以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或者拖延申请的,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一旦工伤被认定,劳动者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比如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等,这些都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同时,该条例也明确了劳动、聘用合同文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是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