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需准确核算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确保按时、足额地完成缴费。这不仅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要举措,也是分散自身工伤风险的重要方式。例如,定期核对职工人数和工资变动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导致缴费不足。
(二)对于职工而言,要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知晓自己在工伤保险中的权益。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而自己发生了工伤事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及时收集相关的工伤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应依法进行处理。在职工发生工伤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和职工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