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职工发生手指骨折等伤害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认定为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像一根手指骨折的情况,有可能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具体还得以鉴定结果为准。
(三)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费用各地标准差异较大,例如有些地区这两项加起来可能在数万元不等,所以需要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准确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