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伤认定时,无过错责任原则是通用规则。也就是说,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形,比如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处于正常的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而受到了事故伤害等,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受伤的工人不需要对这个事故承担责任。
(二)不过,要是工人存在一些特定的行为,那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了。例如工人故意去犯罪,像故意伤害他人等;或者是在工作时处于醉酒、吸毒的状态;又或者是工人自己故意自残、自杀等。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工人故意让自己受伤,然后想要获取工伤待遇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三)对于在正常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的工人来说,只要不存在上面提到的那些特殊排除情形,工人就不用承担责任,而且有权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去享受工伤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在停工留薪期间也能正常拿到工资等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但职工符合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