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宿迁(全国适用统一标准),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计算基数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包含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非工资性收入,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计算时,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这里的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多种形式。而用人单位支付的福利费用,如发放的节日礼品,以及劳动保护费用,像提供的工作服等非工资性收入,不在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内。这是为了确保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准确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况。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和支付出现争议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若你在这方面有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