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定损方积极沟通。当对70责任下的定损结果存在异议时,要主动和定损方交流。清楚明白地说出自己异议的具体方面,比如定损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受损部件的评估是不是合理等。并且要求定损方再次审核相关内容,给出合理的解释。
(二)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要是和定损方沟通后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就可以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重新定损的申请。这个第三方评估机构得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这样才能保证定损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在申请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保留相关证据。在整个定损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所有和定损有关的证据。像现场照片,它能直观地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状况;维修清单则能清楚地显示维修的项目和费用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进行的法律程序中会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