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工伤处于医疗期内或者被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单位通常不能辞退。这是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权益,让他们能够安心接受治疗,不用担心失去工作。比如,员工因工伤骨折正在住院治疗,这个阶段就处于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以一些常见的理由,像企业经营不善要裁员等原因辞退该员工。
(二)若工伤员工痊愈后,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单位可以辞退。这里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员工多次无故旷工、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等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的行为。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单位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补偿,像之前为治疗工伤支付的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有的话)。
(三)用人单位在处理工伤员工的辞退问题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相关法律,随意辞退工伤员工,就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一般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