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学费”有常规界定,但可按约定扩展范围,起草时应明确。
法律解析:
1. 通常“孩子学费”涵盖学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书本费、杂费等相关费用,这是基于一般教育支出的理解。例如公立学校的正常收费项目。2. 课外辅导班、兴趣班不属于常规的“孩子学费”,因为这些并非学校规定课程的必要支出。不过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包含这些费用,那就按约定执行。3. 对于私立学校或国际学校等费用较高的就读情况,需依据双方约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孩子学费”范畴。总之,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明确“孩子学费”的范围十分重要,这样能减少后续纠纷。如果您在离婚协议起草或者离婚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