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关系:
要明确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通常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更多是一种劳务上的约定,雇员相对自主性较强。
(二)劳动关系下的处理:
1. 工伤认定:若确定为劳动关系且属于工伤,要先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赔偿: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即因工伤治疗所花费的合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若构成伤残,还有伤残津贴等。这些赔偿大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雇佣关系下的处理:
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雇员自身有重大过错,可能会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雇主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因受伤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受伤雇员产生的费用)等赔偿费用。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伤害,还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