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决定书。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可能会接近这个60日的期限,但一般不会超过。申请人在此期间可以保持和行政部门的适当沟通,了解认定进展。
(二)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清晰的材料,以便行政部门能快速作出认定。
(三)要是工伤认定需要依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而这些部门还没有给出结论时,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就会暂停计算。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相关结论的出具,同时可以关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度。等结论出来后,行政部门会继续工伤认定流程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