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有着明确的流程与依据。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宅基地纠纷的调解工作,这是解决纠纷的基层力量。若调解失败,当事人能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寻求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对纠纷调查和认定的责任,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当当事人不满处理决定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考量宅基地的权属、使用状况等因素,这样才能保障纠纷解决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解决措施和建议:
首先,在纠纷初期,双方应保持理性,积极配合乡级政府的调解工作。
其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理时,相关部门应深入调查,准确认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满时,要按规定及时申请复议或诉讼,并且在过程中准备好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