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因自身事务繁忙、身体原因等无法亲自递交离婚诉状,可以考虑委托合适的诉讼代理人来代为递交。比如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他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能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务;也可以选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熟悉本地法律事务情况;还可以让自己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帮忙递交,比如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能作为代理人代交诉状。
(二)不过要清楚,虽然离婚诉状可以委托他人递交,但像开庭审理这样重要的诉讼程序环节,若没有特殊情况,当事人本人一般得亲自到庭。因为在法庭上,需要当事人清楚表达自己对于离婚以及相关事项的真实想法,配合法庭的询问等司法程序。例如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法庭需要直接听取当事人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同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