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及材料:当事人若符合退费条件,要向作出退费决定的法院提交退费申请。同时,得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像判决书、裁定书这类能表明案件已经审结并且符合退费情形的文件。
(二)法院审核: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会认真进行审核,主要是核实退费信息是不是真实的、合不合法。
(三)启动退费程序:要是审核通过了,法院就会启动退费程序,把之前减半收取的受理费退还给当事人。
(四)退费方式:退费一般是按照原路退回的方式进行,也就是通过当事人当初缴纳受理费时所使用的支付渠道来退款。
(五)退费时间:整个退费过程所需时间不定,会因为各地法院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