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卖壳”即控制权变更时,若新控制方继续经营原业务,员工劳动关系通常存续且待遇影响不大;若新控制方调整业务,涉及岗位调整需协商一致,裁员则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权益受侵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当公司“卖壳”后新控制方继续经营原业务时,员工劳动关系继续存续是有法律依据的。而对于业务调整涉及的岗位调整,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所以未经员工同意,员工有权拒绝。在裁员方面,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公司“卖壳”情况较为复杂,若员工遇到相关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