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
正常情况下,要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开始算,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开始算,30天内就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碰到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原因没办法在30天内申请,那就得赶紧报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得到同意后,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些。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在这个期间要是产生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那这些费用都得用人单位自己来承担。
(二)对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前面说的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那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