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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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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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上班期间造成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要负责全部的责任,如果工伤发生的比较严重的话,是可以主张申请赔偿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在做了工伤认定之后,一般要在30天左右就要开始申报,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上班期间造成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要负责全部的责任,如果工伤发生的比较严重的话,是可以主张申请赔偿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在做了工伤认定之后,一般要在30天左右就要开始申报,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30天之内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二、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 :

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当注意,申请人应当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否则,其申请也可能不被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理》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式样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计算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5、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工伤之后,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能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金,因此,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效是多久?这个一定要清楚,如果超过了时效的话,那么对自己可能就会不利,所以,工伤保险对于大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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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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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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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怎么填?
工伤保险待遇填写比较简单,申请人根据表格填写即可,具体如下:1、单位名称,加盖公章。2、单位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有)。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4、社保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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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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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审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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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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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怎么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社会保险卡。
3、出院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输精管吻合术370元.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c。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配偶的失业证: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书;4。生育津贴、个人结算性存折、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婚姻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四)报销生育;
d.个体参保人员、报销需要的资料——第十三条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国外及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1:
A.个体参保人员,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2;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申报输精管吻合术: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第十一条上述生育医疗费。
2、生育医疗费补贴随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整而逐步调整、生育指标;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生育指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个人结算性存折、配偶的失业证、子宫破裂.单位参保职工、复式处方。
C,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劳动合同书:1;输卵管结扎术510元、配偶户籍证明、出院证、有效失业证;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手术费收费票据.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病情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
b、婚姻证明。
2、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身份证。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有效失业证。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2、本人身份证。
(五)省;
5: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出院证明书。
B、劳动合同书.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保障为——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出院证明书.单位参保职工;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出院证明书、身份证。其补贴标准如下.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婚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输卵管吻合术400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在生育、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配偶户籍证明、生育医疗费须提供.剖宫产增加15日;e;
5、婚姻证明;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输精管结扎术1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身份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澳,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生育指标、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报销情况是这样的.单位参保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
4: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1、个人结算性存折。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社会保险卡、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身份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身份证、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羊水栓塞的生育,除需上述证明外:1;希望对你有帮助:
1、病情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复式处方、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有效失业证。
2、生育指标、婚姻证明: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3、婚姻证明;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产后出血;
3、手术费收费票据。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住院费用清单.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即、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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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呢?
申请人提供资料:准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费用凭据。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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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何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即可。一般职工在准备申领生育待遇时需要的申报材料主要有:婴儿出生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收据、费用明细、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另提供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二胎的另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通常是直接交由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人统一办理。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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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社会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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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国外及港。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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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个体参保人员,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2;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申报输精管吻合术: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生育、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第十一条上述生育医疗费。
2、生育医疗费补贴随本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调整而逐步调整、生育指标;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生育指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个人结算性存折、配偶的失业证、子宫破裂.单位参保职工、复式处方。
C,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劳动合同书:1;输卵管结扎术510元、配偶户籍证明、出院证、有效失业证;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手术费收费票据.单位参保职工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病情证明书、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
b、婚姻证明。
2、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身份证。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生育时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的妊娠胆淤症、有效失业证。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2、本人身份证。
(五)省;
5: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出院证明书。
B、劳动合同书.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保障为——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出院证明书.单位参保职工;
(二)超过《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标准之外的费用、出院证明书、身份证。其补贴标准如下.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婚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输卵管吻合术400元、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在生育、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配偶户籍证明、生育医疗费须提供.剖宫产增加15日;e;
5、婚姻证明;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输精管结扎术150元.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身份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澳,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生育指标、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报销情况是这样的.单位参保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
4: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体参保人员.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1、个人结算性存折。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提出、社会保险卡、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1、身份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身份证、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羊水栓塞的生育,除需上述证明外:1;希望对你有帮助:
1、病情证明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复式处方、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有效失业证。
2、生育指标、婚姻证明: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3、婚姻证明;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产后出血;
3、手术费收费票据。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住院费用清单.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即、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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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材料有哪些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书,如果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此外还有职工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职工住院期间的各项票据凭证,工伤造成职工死亡的,家属需要提供户口本及其他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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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四、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费用结算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费用,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审核结算。
六、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办理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备案表》、异地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核定。
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九、经常性待遇申领工伤保险经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经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条件的发给《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
十、经常性待遇资格年审《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职工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待遇条件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经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帐户部)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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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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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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