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给职工发放工资。比如说,职工原来每月工资5000元,有餐补、交通补贴等福利,工伤期间这些工资和福利都不能少,单位得照常发放。
(二)了解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像有些工伤导致身体多处重伤、恢复难度大等,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三)清楚伤残评定后的待遇变化。一旦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单位就会停发原来的工资待遇,职工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享受伤残待遇。
(四)维权途径。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收集好自己工伤的相关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